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中期,美国得克萨斯州——1854年,小约翰的家乡遭到一群匪徒的洗劫,父母惨遭杀害。
当地印地安人小汤图把这个无家可归的兄弟带回自己的部落。
十余年后,约翰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,发奋学习,当上了律师。
他乘驿车去德尔里奥小镇寻找哥哥丹,旅途中,他结识了年青姑娘爱米。
驿车遭到匪徒的阻截,车夫被匪徒击毙,眼看驿车失去控制,约翰越窗登上驾驶座驾车飞奔。
最后,匪徒们还是赶上了驿车,把乘客的钱财洗劫一空。
在乘客协助下,约翰逮住了两名匪徒。
驿车到达德尔里奥这个新建的小城镇。
在这里,约翰认识了前来迎接爱米的叔叔卢卡斯。
卢卡斯在这里办报,他的侄女爱米是位出色的记者。
卢卡斯主持正义,在报上连续揭露当地卡文迪什匪帮的罪行,以引起人们的注意。
一天,约翰和哥哥丹上街重逢爱米,这时,突然传来噩耗,卡文迪什匪帮袭击了卢卡斯报馆,卢卡斯也被杀害。
约翰又一次目睹匪徒的罪恶,决心参加哥哥丹的剿匪别动队。
剿匪队开始追寻匪帮的踪迹。
谁知剿匪队由于内奸科林斯的出卖,因此陷入了匪帮的包围圈,全队被困在一个山谷里后遭到抢杀,约翰幸免于难,但已受了重伤、奄奄一息。
汤图路过此处又一次救了约翰,把他带回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养伤。
约翰在这里发奋练习枪法,立誓要消灭卡文迪什匪帮。
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降服了一匹白马。
他的一切准备都完成了。
不久,他就隐姓埋名,戴上眼罩,带着汤图去寻找匪帮。
卡文迪什是个阴险凶狠的家伙。
他原是美军的一个少校,因违法而被开除军籍,他就流窜到得克萨斯州。
他收买了一帮匪徒,在这里称王称霸。
约翰返回小镇后,首先惩处了叛徒科林斯。
这时卡文迪什正设下圈套,劫了总统格兰特乘坐的火车,把总统带回匪巢。
卡文迪什以此要挟美国政府割让得克萨斯州,由他来统治。
约翰获悉总统被绑架、带着汤图星夜赶来。
在白马的帮助下,他们顺利地潜入要塞。
约翰和汤图在匪巢的所有要害地方全埋了炸药。
他们又找到关押总统的卧室,救出总统。
正当他们要离开要塞时,被匪徒发现了。
他们点燃炸药,使匪巢成为一片火海。
约翰又和卡文迪什相通,分外眼红,进行着激烈的搏斗......
这时政府军队及时赶到,他们在总统亲自指挥下全歼了这伙凶残的匪徒。
当人们欢庆胜利、寻找剿匪英雄时,约翰却又带上眼罩和汤图一起告别总统,跨上骏马奔向新的征程。